通 知
润扬便函〔2008〕16号
各部门、执行单位:
根据上级安排,国庆节:9月29日—10月5日放假7天。其中,10月1日、2日、3日,为法定节假日,9月27日(星期六)、9月28日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(星期一)、30日(星期二),9月27日(星期六)、9月28日(星期日)上班,10月4日(星期六)、5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、执行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,确保大桥安全通畅。
附件:国庆节值班表
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